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

职业病鉴定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 鉴定前:按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 鉴定为职业病后: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不变)
  • 若最终未认定为职业病:企业可按病假工资支付

注意事项: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