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 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实施了排放污染物或其他破坏环境质量的行为
- 造成损害事实:必须存在人身、财产或生态环境方面的实际损害后果
- 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 行为人主观过错(部分情况下):根据《民法典》规定,环境污染责任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下仍需考虑过错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