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通常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 对于明显的身体伤害,一般从伤害发生之日起计算
- 对于伤害当时未能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确诊之日起计算
- 对于侵权行为持续发生的,从侵权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 对于受害人因客观障碍无法及时主张权利的,可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通常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