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鉴定:由伤者本人、近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向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 提交材料:需提供身份证件、病历资料(门诊/住院记录、影像报告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涉及)等相关证明材料。
  3. 现场检查:鉴定机构安排专业法医对伤者进行体格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仪器检测。
  4. 出具报告:鉴定机构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标准,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
  5. 重新鉴定: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后15日内向省级司法鉴定协会申请重新鉴定。

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程序细节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