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但最长不超过权利受损害之日起20年。

计算要点:

  • 起算点:患者明确知晓医疗损害事实及责任主体之日
  • 时效中断:通过书面索赔、调解或起诉可重新计算3年
  • 证据保全:建议在1年内完成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