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 使用虚假医师资格证行医
  • 超出注册执业范围行医
  • 被吊销执照后继续行医

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