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标准包括:

  • 主体要件:行为人未取得医师资格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客观行为:实施了诊断、治疗、开处方等医疗行为
  • 主观方面:明知自己无行医资格仍实施医疗行为
  • 情节严重:如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损伤等后果

司法解释明确以下情形属于"情节严重":

  1.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2.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有传播、流行危险
  3.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材料
  4. 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