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鉴定但被告不同意,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 向法院申请强制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即使一方不同意,法院有权依据案情决定是否启动鉴定程序。
- 举证责任说明:若鉴定事项属于被告方举证范围,其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法院可能依法推定原告主张成立。
- 申请证据保全:如担心证据灭失,可在起诉前或诉讼中申请法院对争议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
- 律师介入协调:通过法律专业人士与对方沟通,阐明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促成协商解决。
关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6-79条(鉴定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0-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