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撤销或不予执行,当事人可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仲裁结果不服的诉讼条件包括:

  • 仲裁协议无效或当事人无仲裁约定
  • 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
  • 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 证据系伪造或对方隐瞒关键证据
  • 仲裁员存在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需注意: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时效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超过期限将丧失司法救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