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直接影响诉讼结果,主要分为"倒置"与"正置"两种情形:
- 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医疗机构需证明其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或不存在医疗过错。典型场景包括:手术记录缺失、违反诊疗规范等。倒置原则减轻了患方举证压力。
- 举证责任正置
患方需初步证明存在医患关系、损害事实及诊疗行为与损害的关联性(《民诉法解释》第91条)。常见于病历完整、诊疗合规的情形,此时医疗机构仅需针对性反驳。
实务中二者并非对立:患方常通过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完成初步举证,倒置规则仅在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推定情形时激活。2020年《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两种情形的适用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