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程序如下:
- 执法依据: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扣留车辆;
- 现场处置: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扣留理由,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 车辆登记:记录车辆信息、扣留时间及存放地点;
- 当事人签字:要求车主或驾驶人在凭证上签字确认;
- 移交保管:将车辆移交指定停车场,出具保管单据;
- 处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0日,需延长的需经批准;
- 返还程序:当事人履行处罚或提供担保后,凭手续领回车辆。
注:扣留期间产生的保管费用由执法部门承担(违法行为人原因导致的除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程序如下:
注:扣留期间产生的保管费用由执法部门承担(违法行为人原因导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