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处理期限如下:

  • 简易程序: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完成
  • 一般程序: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 需要检验鉴定的:检验报告确定后5日内出具认定书(检验时间不超过30日)
  •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获肇事车辆后10日内出具认定书

注:特殊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但需书面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