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使用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 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 逃避边防检查,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 以其他欺骗、隐瞒手段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 一年内曾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再次偷越的;
  • 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 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符合以上任一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