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偷越国(边)境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追诉;
  2. 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或屡教不改的;
  3. 实施偷越行为后拒不接受边防检查的;
  4. 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偷越国(边)境的;
  5. 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6.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符合上述任一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