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