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取得留置权。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 《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规定:行纪人完成或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支付相应报酬。
-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当行纪人合法占有委托人的物品且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可依法行使留置权。但需注意:留置财产应与债权金额相当,且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取得留置权。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当行纪人合法占有委托人的物品且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可依法行使留置权。但需注意:留置财产应与债权金额相当,且不得违反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