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清算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无法偿还已到期的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 资不抵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 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即使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财产无法变现等原因导致无法清偿债务。

注: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