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不受理破产清算立案申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核查申请材料:确保申请书、债务清册、财务报告等文件完整且符合《企业破产法》要求;
  2. 补充证据:若因资不抵债证据不足被拒,需补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等证明材料;
  3. 提出异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2条,若法院裁定不受理,申请人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4. 协商调解: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方案,达成和解后可重新申请;
  5. 法律救济:委托律师通过司法监督程序或检察建议推动立案。

提示:不同地区法院立案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专业破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