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员工工资属于第一清偿顺序,但需注意:
1. 需在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前已发生的欠薪;
2. 实际清偿金额受破产财产总额限制;
3. 高管人员工资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