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破产人的债务人向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特殊情况:
1. 破产程序启动后,相关债权申报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需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2. 涉及连带责任的,时效可能因主张对象不同而存在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破产人的债务人向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特殊情况:
1. 破产程序启动后,相关债权申报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需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2. 涉及连带责任的,时效可能因主张对象不同而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