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 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 清理财产: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 制定清算方案:根据财产状况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5. 清偿债务: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公司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其他债务)。
  6. 分配剩余财产:债务清偿完毕后,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7. 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8. 注销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注:破产清算需按照《企业破产法》特别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