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案件中,即使找不到债务人,法院仍然可以依法作出判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完成法律程序,并依据现有证据进行裁决。若债务人恶意逃避或下落不明,不影响法院审理破产清算或重整申请。

关键程序包括:

  1. 公告送达:法院在债务人下落不明时可采用60日公告期送达法律文书
  2. 缺席审理:债务人未到庭不影响法院根据债权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审理
  3. 财产调查:管理人有权通过司法查询系统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
  4. 终结程序:确无财产可供分配时,法院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