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申报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获取申报材料:联系破产管理人领取《债权申报表》及相关说明文件;
  2. 填写申报表:完整填写债权人信息、债权金额、性质及证明材料清单;
  3. 提交证据:附上合同、判决书、转账记录等债权成立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4. 现场/邮寄提交:在法院公告截止日期前送达至指定地址,需签收确认;
  5. 补充申报:逾期未报可补充申报,但需承担额外审查费用。

注意事项:申报债权需以人民币计价,外币债权按破产受理日汇率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