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从财政借入资金的账务处理需遵循以下步骤:
- 借款确认:收到财政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财政借款”。
- 利息计提:若借款需支付利息,按期计提时借记“清算费用”,贷记“应付利息”。
- 清偿顺序:财政借款通常列为普通债权,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薪酬及税款后按比例清偿。
- 最终核销:清算结束后,根据清偿结果核销债务,差额部分转入“清算损益”。
// 示例会计分录(借款到账):
借:银行存款 XXX
贷:其他应付款—财政借款 XXX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从财政借入资金的账务处理需遵循以下步骤:
// 示例会计分录(借款到账):
借:银行存款 XXX
贷:其他应付款—财政借款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