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程序终结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通常被称为"破产债权未受偿部分"。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此类债权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债务人依法免除剩余债务责任
  2. 债权人丧失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的权利
  3. 债权凭证可作为税务坏账损失依据
  4. 特殊情况下可保留追偿权(如保证人责任)

注意事项:

  • 法院裁定终结后不得再主张权利
  • 债权登记系统会标注"未受偿"状态
  • 跨境破产需考虑冲突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