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同样适用于车位租赁。即在租赁期间车位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依据原合同条款继续使用车位。

需注意的例外情形:

  1. 车位租赁未签订书面合同或租赁期限不明确
  2. 新车位所有权人购买时不知晓租赁关系存在
  3. 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