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房屋违约条款,房东仍可能依据以下法律依据起诉租客:

  1. 《民法典》第577条:明确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2. 《民法典》第584条:租客实际违约行为(如拖欠租金、损坏房屋)造成损失时,房东可主张赔偿;
  3. 《民法典》第711条: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关键点:

  • 合同未约定 ≠ 免除违约责任
  • 房东需举证实际损失(如租金差额、维修费用)
  • 法院可能参考同地段租金标准或评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