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立项

    确定项目需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内部审批流程

  • 2. 编制招标文件

    包括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核心内容

  • 3. 发布招标公告

    在政府指定平台或媒体发布,公示期不少于20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 4. 投标人资格预审

    审查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可采用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

  • 5. 发售招标文件

    向通过预审的投标人提供完整招标资料,收取标书工本费

  • 6. 现场踏勘与答疑

    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书面答复投标疑问

  • 7.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密封提交标书,招标人当场检查封装完整性

  • 8. 开标与评标

    公开拆封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既定办法评审(综合评估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 9. 中标公示

    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接受社会监督(不少于3日)

  • 10. 签订合同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