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过程中,若投标人中途退场,通常按以下流程处理:

  1. 记录退场情况:招标代理或评标委员会需书面记录退场时间、原因及现场情况。
  2. 核实退场原因:若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退场,可协商后续处理;若无故退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 保证金处理: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无正当理由退场可能没收投标保证金。
  4. 重新评审:若退场影响评标结果,需重新评估剩余投标方案。

注:具体处理方式应以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