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文件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才构成要约,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形成承诺。

核心法律依据:
1.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明确将招标公告/文件定性为要约邀请
2.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投标文件具有要约的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