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需满足以下要件:

  1. 主体要件:行为主体为市场经营者(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2. 主观要件:存在损害竞争对手的故意或过失
  3. 客体要件:侵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或扰乱市场秩序
  4. 客观行为:实施法律明文禁止的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商业混淆(仿冒标识、包装等)
    • 虚假宣传
    • 商业贿赂
    • 侵犯商业秘密
    • 不正当有奖销售
    • 商业诋毁

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通过侵权要件对比、损害结果评估等方式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