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以下责任:
-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以个人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特殊普通合伙:故意或重大过失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
- 新入伙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同等责任(有限合伙人除外)
- 退伙合伙人:对退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除外)
责任承担方式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普通合伙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以下责任:
责任承担方式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普通合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