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债务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法律原则:

  1. 共同签字原则: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或相关文件上共同签字的债务
  2. 实际使用原则:债务资金实际用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
  3. 表见代理原则: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所负债务
  4. 事后追认原则:其他合伙人对债务的事后追认或默认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