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合伙债务的承担规则如下:
- 连带责任原则: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 内部追偿权:偿还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约定优先:合伙协议对债务分担有约定的,合伙人按约定比例承担责任(但对外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 新合伙人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同等连带责任。
- 退伙人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注: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承担补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合伙债务的承担规则如下:
注: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承担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