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退伙后仍需对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 普通合伙:退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退伙时已进行清算,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其偿还。
  2.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退伙后,仅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3. 特殊约定:若合伙协议约定退伙后免除责任,该约定仅对合伙人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建议退伙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债务分担比例,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