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1. 普通合伙人:需对入伙前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有限合伙人: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应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建议签署协议前进行债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