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协议约定条款:依据合伙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或程序执行;
  2. 全体合伙人同意: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解除;
  3. 法定事由:如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或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4. 清算程序:完成债务清偿、财产分配等清算工作;
  5. 书面通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若协议无特别约定)。

注:具体条件需结合《合伙企业法》及协议条款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