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借贷纠纷处理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

  1. 合同约定优先:借贷双方应按照书面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包括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民法典第465条)。
  2. 举证责任:债权人需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
  3. 利率限制: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现约为15%),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680条)。
  4. 诉讼时效:自还款期限届满日起3年内可提起诉讼(民法典第188条),中断时效需有书面催收证据。
  5. 强制执行:胜诉后可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财产(民事诉讼法第242-247条)。

建议纠纷发生时优先协商调解,必要时可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