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民法典合同纠纷转化为借贷法律文书需遵循以下步骤:

  1. 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在原合同纠纷中梳理出资金往来证据,形成明确的借贷合意。
  2. 补充书面凭证:通过补充协议或确认书将原合同权利义务转化为借款本金、利息、还款期限等借贷要素。
  3. 修正法律依据:将法律依据从原合同类型条款变更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等借款合同相关规定。
  4. 重述事实部分:在文书中重点表述资金出借、使用及未偿还的事实,弱化原合同其他履约细节。
  5. 附关键证据:需补充转账凭证、对账记录等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提示:转化需基于真实交易背景,虚构借贷关系可能导致文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