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采用实物出资方式,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实物资产必须具有可评估性,需经专业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2. 实物资产必须可依法转让,且无权利瑕疵
  3. 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完成实际交付
  4. 非货币出资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70%(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常见的实物出资形式包括:机械设备、原材料、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实物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