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原则上可以转让股权,但需注意以下法律风险:

  1. 出资义务连带责任:受让人明知原股东未出资的,需承担连带补足责任(《公司法解释三》第18条)
  2. 转让效力争议:其他股东可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或要求履行出资义务
  3. 公司章程限制:部分公司章程会对未实缴股权的转让作出特别约定

建议操作步骤:

  • 如实披露未出资情况并在协议中明确
  • 取得公司及其他股东书面同意
  • 协商确定出资责任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