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放弃继承的公证原则上不可撤销。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1. 公证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如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2. 受欺诈、胁迫等情形下作出的放弃继承
  3. 其他法定可撤销事由(如重大误解)

撤销需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程序,且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处理具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