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规定,过继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过继出去的儿子原则上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除非生父母在遗嘱中明确指定其作为继承人。

例外情况包括:

  • 过继关系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 生父母立有有效遗嘱明确给予继承权
  • 过继子女对生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