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未实缴出资需承担以下责任:

  1. 补足出资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限期补足认缴出资额,并承担逾期利息。
  2. 违约责任: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债务连带责任:若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未实缴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 权利限制: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其分红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权利可能被限制。
  5. 股东除名: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注:具体责任需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及实际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