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继子女的继承顺序如下:

  1. 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 继子女:需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才享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未形成扶养关系的,不享有法定继承权。

注:继承顺序均以存在合法收养关系或有效扶养关系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