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债务原则上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能被要求偿还公司债务:
-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未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股东,需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 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产、财务、人事等严重混同,导致公司丧失独立人格时(即"揭开公司面纱")
- 恶意逃避债务:股东滥用权利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
- 清算责任:公司解散后未依法清算,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
债权人主张股东承担责任时,需通过诉讼程序并提供相应证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处理具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