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的程序并不相同,主要区别如下:
- 启动原因不同:破产清算是因企业资不抵债,由法院裁定启动;解散清算是因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决议等自愿解散事由触发。
- 清算组产生方式:破产清算由法院指定管理人;解散清算通常由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
- 债务清偿顺序:破产清算需严格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解散清算在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由股东分配。
- 程序复杂性:破产清算需经过债权人会议、资产变价等复杂流程;解散清算程序相对简化。
两者均需完成债权申报、资产清理、注销登记等环节,但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vs《公司法》)和监管强度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