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公司
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被告:XXX公司
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XXX元;
  2. 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被告的破产债权金额为人民币XXX元;
  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签订《XX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XX货物,被告应于收货后XX日内支付货款。原告已按约履行全部供货义务(详见证据1),但被告至今仍拖欠货款XXX元未付。

XX年XX月XX日,XX法院作出(XXXX)XX破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被告破产清算申请(详见证据2)。原告依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但管理人对债权金额不予确认(详见证据3)。

为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XX年XX月XX日

证据清单

  1. 《XX合同》及送货单据;
  2. 法院破产裁定书复印件;
  3. 债权申报回执及管理人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