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维度 重整 破产
核心目的 挽救企业,恢复经营能力 清算资产,终止企业存续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第二、七章
申请主体 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 债务人/债权人
财产处置 保持运营价值,制定重整计划 变价分配,清偿债务
企业控制权 可能保留原管理层 由管理人接管
债务清偿率 通常高于破产清算 按法定顺序分配
社会影响 维持就业和经济稳定 彻底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