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维度 破产清算 破产重整
核心目的 终止经营,变卖资产清偿债务 挽救企业,通过债务重组恢复经营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章(清算)与第八章(重整)
申请主体 债权人/债务人 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注册资本1/10以上股东)
执行结果 企业法人资格消灭 企业存续,部分债务可能豁免
清偿顺序 严格按法定顺序分配 可协商调整清偿比例和期限
社会影响 员工失业,资源彻底退出市场 保留就业机会,维持产业链稳定
  • 共同点:均需法院裁定启动;债务人资产由管理人接管;债权人需申报债权
  • 关键差异:重整允许债务人保留营业事务管理权(经法院批准);清算程序不可逆